
1368年正月,朱元璋在金陵称帝,改国号为“大明”。
大明王朝建立之后,论功行赏,这些人理所当然得到了高官厚禄。据洪武四年(1371)统计,在朱元璋的家乡人中,封国公者六人,封侯者二十八人。朱元璋除赏赐他们大量土地外,还颁有可以免死几次的铁券。其余在府、部、司、院中任要职者不计其数。这些人以李善长、胡惟庸为中心,形成了一个声气相通、姻亲相连、威风显赫的权势集团,人们称之为“淮西帮”。
但是,好景不长,从洪武十三年(1380)到洪武二十六年(1393),短短的十四年中,朱元璋大开杀戒,把所有的开国元勋、文武耆旧几乎杀了个精光。“淮西帮”土崩瓦解!
大屠杀,大灭绝,冤毒惨戚,叫后世读史者拍案惊奇,欷歔不已!人们不禁要问:是杀人者本性邪恶、忘恩负义、自食其言呢,还被杀者恶贯满盈、罪有应得、咎由自取?
胡惟庸之死
第一个用来开刀的是胡惟庸。
胡惟庸,安徽定远人。元至正十五年(1355)投奔朱元璋,从最低的元帅府奏参做起,后历任主簿、知县、通判、太常寺少卿。洪武三年(1370),因姻亲关系而受到李善长的提携,官拜中书省参知政事,不久代汪广洋为中书省左丞。以后又拜右丞相,继而为左丞相。由于他逢迎有术,颇得朱元璋宠信,常常形成一人独相的局面。
胡惟庸聪明绝顶,但并非安分守己之辈。他利用宰相高位,独揽政务。臣下的奏章,他先行拆阅,对他不利的隐匿不报;官员的生杀升黜,他也常常不经奏报而独断专行。一些趋炎附势之徒“争走其门,馈遗金帛、名马、玩好,不可胜数”(《明史》)。
这一切,朱元璋看在眼里,不动声色。
大将军徐达对胡惟庸所作所为深为不满,向朱元璋作了汇报。胡惟庸则唆使他的喽啰反告徐达,把事情搅成一团浑水。
这一切,朱元璋也看在眼里,仍是不动声色。
有一天,胡惟庸的儿子招摇过市,坠马,死于过路的马车轮下,胡惟庸不问青红皂白,把那个马车夫杀掉解恨。事后,他心中惴惴不安,于是选了一个非常合适的日子,准备了一套又一套的借口和说辞,向朱元璋诉说了他的失子之痛和悔恨之情。朱元璋仍是不动声色。半晌之后,才冷冷地说出了一句话:“杀人偿命。”
胡惟庸想用大量的金帛补偿死者以赎罪,得到的答复是“不许”。
胡惟庸冷汗淋漓,这才知道陷入了灭顶之灾。据《明史》记载,他纠集了几个铁杆哥们,打算铤而走险,但也因势单力薄而迁延。
洪武十二年(1379),占城国(今越南中南部)入贡,胡惟庸竟隐匿不报。这件事被朱元璋察觉了,在他的追问之下,中书省把责任推给礼部,礼部则把责任推给中书省。朱元璋大怒,拘押了所有官员,穷追主事者,立贬右丞相汪广洋于广南,随后赐死。胡惟庸的好日子也终于走到了尽头。
斩尽杀绝的蓝玉案
不过,朱元璋仍没有放下屠刀,血腥的屠杀也没有停止。洪武二十六年(1393)二月,锦衣卫指挥蒋献揭发大将军蓝玉谋反,一场新的大屠杀又拉开了序幕。
蓝玉,明朝开国功臣常遇春之妻弟,最早隶属常遇春帐下,因作战勇敢,所向皆捷,积功至武德卫指挥使。朱元璋平定天下后,北元蒙古势力依然雄踞漠北,与明朝对峙。为了消除隐患,明朝边将与北元展开了长期的角逐,蓝玉便是在几次北征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。
洪武十一年(1378),蓝玉因参与讨平西番而晋升为永昌侯。
洪武二十一年(1389),蓝玉率军十五万北征,风餐露宿,进军千里,结果大获全胜,虏获元军官属三千,男女七万七千人,金银驼马不计其数。朱元璋喜不自禁,把他比做汉之卫青、唐之李靖,晋封为凉国公。
他为大明王朝建立了赫赫功勋,成为洪武后期最勇猛的将领。然而功高震主,他也为自己种下了祸根。
洪武二十五年(1392),正当他踌躇满志,请征民丁,准备讨伐“百夷”之时,朱元璋突然命令他班师回朝。他到京时已是第二年二月,锦衣卫蒋献的揭发帖也应时而至。
二月初八,蓝玉上朝,被当廷收禁。次日,收监于锦衣卫,狱词云:“(蓝)玉同景川侯曹震、鹤庆侯张翼、舳舻侯朱寿、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、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,将伺帝出耤田举事。”(《明史》)意思是,蓝玉勾结党羽,准备在皇帝外出视察农牧生产的时候发动政变。
两日后,即二月初十,朱元璋就迫不及待地将蓝玉处死。由蓝玉案蔓引株连的,除狱词所列侯、伯之外,还有察罕、张温等,被连坐族诛的达一万五千多人,其中包括一公、十三侯、二伯。
为了平服人心,朱元璋又特地颁布了一部《逆臣录》,照例把这些“逆臣”的罪状、供词一一公布,昭告天下。
胡、蓝两案,几乎把所有的开国元勋、功臣宿将一网打尽。而对于那些与胡、蓝两案毫不相干的重臣贵戚,朱元璋也频频出手,毫不留情。
颍国公傅友德、宋国公冯胜本在河南、山西一带练兵,与蓝玉了无关系,蓝玉案发后他们也被召回,既未拘捕,也未审讯。安居一年多后,至洪武二十七年(1394)十一月,傅友德被赐死。三个月后,即二十八年(1395)二月,冯胜也被无缘无故地赐死。
传说,战功第一的徐达因为一向反对胡惟庸,所以无法牵连进“胡党”;他死时蓝玉案还没有爆发,当然与“蓝党”也无关,但是他也没能幸免。洪武十八年(1385),他患上了极为凶险的背疽,按中医的说法,背疽忌吃蒸鹅。朱元璋偏偏派人送一只蒸鹅给他吃。皇上所赐,不敢不吃。徐达明知皇上不希望他继续活下去了,只好当着来人的面,流着眼泪吃下蒸鹅,没有几天就一命呜呼了。
曾经向朱元璋建议“高筑墙,广积粮,缓称王”的朱升,预感到主公疑忌功臣,众醉而独醒,于洪武三年(1370)就告老还乡,还特地向皇帝请求赏赐了“免死券”。第二年,朱升寿终正寝,享年七十二岁。但他的儿子朱同却没有得到“免死券”的庇护,最后还是死在朱元璋的手下——赐自缢。令人欷歔不已。
这样,终洪武一朝,在明初开国功臣中,身为公侯而得以幸存者,仅长兴侯耿炳文、武定侯郭英二人而已。
朱元璋嗜杀之谜
枉杀功臣,历朝都有,但只有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创下了历史之最——杀得最多,杀得最冤,杀得最绝!
朱元璋为何如此嗜杀,如此狠毒?后世评说者做出了许多有力的推断。
有的人认为,明太祖马上得天下,猛将如云,谋士如雨,南征北战,都是能撑得起一方天地的角色。但他的太子皇孙都温顺柔弱,他担心一旦他百年归山,他的子孙无法控制局面。
据史载;太子朱标对朱元璋的滥杀无辜不以为然,曾多次劝谏。有一天,朱元璋把一根长满尖刺的荆棘条扔在地上,叫朱标捡起来,朱标左观右看,无处下手。朱元璋笑了,他说:“这根荆棘条不好拿吧?假如我替你将那些尖刺削光磨平,岂不是很好拿了吗?——现在我所杀的,都是将来有可能威胁到你的皇位的人,我把他们除了,是在为你造莫大的福啊!”
可见,他的滥杀功臣,是在为大明王朝消除隐患,以确保他子孙后代皇位的安全。
有的人认为,朱元璋出身草莽,早年浪迹江湖,深知贪官污吏强取豪夺之恶,草民深受欺凌投告无门之苦。他仇视权贵,仇视压迫,仇视阴谋,他想建立一个官吏奉公守法、百姓安居乐业的清明世界。
登基前夕,战乱未定,他就任命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,会同杨宪、刘基等二十人负责制定法律。他自己也“每御西楼,召诸臣赐坐,从容讲论律义”,逐条审议,然后颁布执行。洪武六年(1373),他又派刑部尚书详定《大明律》,“每奏一篇,命揭两庑,亲加裁酌”,总计六百零六条,颁布执行。
他是一个以法治国的严厉的君主,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,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。有一例,还是战争时期,粮食紧张,朱元璋曾严令禁酒。大将胡大海的儿子犯酒禁,当斩。都事王恺进言:胡大海正在前线拼杀,可饶。朱元璋大怒道:“宁可胡大海反了,不可坏我号令!”说罢,竟自己抽刀把他杀了。这与他冷冷地对胡惟庸说“杀人偿命”,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而那些功臣勋旧则不以为然。他们认为,天下是自己血拼出来的,他们和朱元璋共过生死患难,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,那些法令条文是管束小民的,与他们毫不相干。他们骄恣横暴,为所欲为。史载:洪武三年,“时武臣恃功骄恣,得罪者渐众”;洪武四年,“时诸勋臣所赐公田庄佃,多倚势冒法,凌暴乡里”。洪武六年,朱元璋敕令工部专门铸造了申戒公侯的铁榜,规定公侯人家倚势凌人、夺侵田产财物,和私托门下、隐蔽差徭的,都处斩罪。
但他们在铁榜之后,仍不收敛。如蓝玉,蓄庄奴假子数千,鱼肉乡里,尝占东昌民田,御史依法提审,蓝玉竟一顿乱棍把他打走。又令家人贩购云南私盐,阻坏盐法。又如郭英,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,又擅杀男女五人。周德兴(与朱元璋同村)营宅第逾制,赵仲中城破遁逃,等等。
朱元璋曾说:“奈何胡元以宽而失,朕收平中国,非猛不可。”——以猛、以严治国,是朱元璋的既定方针,这些人触犯法令,实是罪有应得,根本不存在嗜杀或滥杀的问题。
还有人认为,朱元璋一生受到了太多的精神冲击,地位的卑下、处境的恶劣、战斗的艰苦、牺牲的惨烈,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太多的创伤。一旦黄袍加身,过大的落差使他有恍然若梦之感。他常常幻想这不是一种真实的存在,唯恐得而复失。自卑、恐惧、危机意识纠结在一起,在他的精神上形成了一种变态的被害妄想。他是一种偏执型的人格障碍者,时时犯疑心病,到处安插耳目,遍布特务网,到头来仍然是惴惴不安,心神不宁。在日益加剧的恐惧感的追迫下,经历了长期战争岁月的洪武皇帝,本能地倾向于一种较为彻底的解决办法——从肉体上消灭他想象中的潜在对手,这就是他一再地制造冤狱,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屠杀的根本原因。
一人犯罪,按一家一族进行屠杀。枭示、凌迟、剥皮、抽筋,以及刷洗、抽肠、黥刺、剕、劓、阉割、挑膝盖等名目繁多的非刑折磨。从朱元璋致人于死命的方式方法的选择上看,他早已堕落成乐于用他人血污来填补自己精神空虚的虐杀狂。
弗洛伊德在《心理分析所遇到的性格类型》一文中指出,这一类的精神病患者是“被成功毁灭的人”。
焦躁,狂怒,精神失控,疑心病,恐惧,被害妄想,终日追踪着朱元璋,折磨着他,直到他生命的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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