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鲜战争后实施的三大国防制度:征兵制、军衔制、军官薪金制,这也是深受朝鲜战争和苏军顾问现代化正规化建议影响的结果。
这些制度与传统意识形态宣传有相当冲突,因为其体现出强制性、等级化差异,以前实行这些制度的国民党一直被痛斥为“拉壮丁”和“官兵不平等”,是“资产阶级军队”的产物。但主政之后,解放军高层渐渐意识到,这些制度是走向正规化和现代化不可或缺的。所以,苏军顾问的强烈要求下,军衔制度开始逐步实施了。
经过繁琐的评级和准备工作,这些制度终于在五十年代全部落实,后来又加了一个勋章奖章制度。其间,曾闹出不少风波和故事,如有很多人不满意所获军衔,声称要“挂到狗脖子”上去,还有人认为这些制度的实施破坏了军队平等。不管怎样,经过苏联顾问指导,军制现代化建设上迈出了第一步。正如彭德怀所说,“实行这些制度,迫不容缓,不如此,就将使我军停滞不前,延缓现代化正规化建设,就将使我军不能应付大规模现代化战争”。
其实,早在抗美援朝前的1950年7月4日,在中央军委会议上,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的罗荣桓说:总干部管理部在进行军衔、奖励的准备工作。同年9月,朱德总司令在总干部管理部会议上明确提出:“建立军衔制度,尽量争取在第二年的服装上把军阶标出来。”
1950年12月30日,总干部管理部把筹备军衔列为该部在1951年的任务。不过,由于受抗美援朝的影响,该工作暂时停止,但这更坚定了中央军委实行军衔制的决心。因为在中朝军队的协同作战中,朝鲜人民军有军衔,而我军无军衔,这在确定指挥关系上带来了诸多不便。
1951年8月,时任志愿军司令员的彭德怀表示:“规定职务识别,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必要。”在给毛泽东的电报中,彭德怀说,由于长期无官阶的制度,一时评定官阶是困难的,目前宜采取过渡办法。
1951年10月,中央军委指示全军展开干部评级工作。1952年4月,彭德怀回国治病,中央决定留他在北京主持军委日常工作。彭德怀对干部评级的工作抓得很紧,当年基本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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